昨天看到一件事情,它让我再一次对中小学教师必须在某一级别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职称评聘条件产生质疑。发表论文能真正反映出该教师在实际工作中的教育教学水平吗?我看未必。
我并不否认,时代在前进,以创新为核心的素质教育需要研究型的教师,“减负”要求学校向教育科研要质量和效益。工作在基础教育第一线的广大教师们拥有着宝贵的教育、教学经验,若能将其付诸铅字、发扬光大,不仅是他们多年辛勤耕耘的写照和其人生价值的体现,而且有利于以点带面,更好地教书育人,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但我也要指出,不能无视一种不良倾向的存在:很多教师由于教学工作压力很大,并没有时间认真思考研究,又迫于评职称的需要,不得不通过各种途径争取发表论文,甚至个别人到互联网上下载几篇相关论文拼凑出一篇论文,或者干脆就将他人论文换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会导致哪些不良后果,我想还是让众人来列举吧!
我认为,如果真正从关爱中小学教师、激励他们热爱事业、勤奋学习、不断完善自我的角度出发,应该是对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条件进行客观审视和研究的时候了。